关于收取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的通知
2016-09-07 阅读:1次
各班级:
请各班级班长负责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包括老生和新生),于9月9日前交到学院学工组,探工楼408.
要求:
1、附包含序号、姓名、学号的excel名单。
2、如果不是国开行的且需寄回的回执单,需写清学生联系电话(注:河北省回执单要写清学生贷款金额)。
3、需在受理证明下面的空白处用铅笔写上:学号、学费和住宿费金额、联系电话,辅导员签字。
4、以年级为单位统一交,新老生分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