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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聘

2019-01-16          阅读:5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简介: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 地质环境监测的专业队伍。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

  (一)地质灾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为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研究生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方向,入职后主要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应急技术工作。

  (二)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者将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就业协议书或所学专业证明扫描件,传至邮箱ddylrk322@163.com

  报考者将参加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数采用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地质及地质灾害方面的专业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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