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2021-10-04 阅读:139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16〕63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全日制学生;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五)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六)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生网上填报信息
(一)申请时间:10月4日-10月7日;
(二)学生需要在北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流程为: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助学贷款申请-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
(三)系统提交申请时注意事项:学生需要先在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后,方可后续进行现场开卡、签约工作;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其中生活费可贷可不贷);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住宿费金额、生活费金额需填写小数格式,如12000元须填写12000.00;贷款期限(月)不需要填写。
三、注意事项
(一)从2021年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既可贷学费、住宿费,还可贷生活费;
(二)本科生上限为12000元/学年,研究生上限为16000元/学年;
(三)本次贷款办理的对象为初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将于10月15日后,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办理提额业务。
四、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请各位同学在10月7日前,在北地系统提交完毕,由辅导员从北地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栏目中,导出个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表,按格式填写完整,学生本人签名、班级认定小组成员签名后交由各年级辅导员处。
联 系 人:曾 勇
联系电话:010-82321308
邮 箱:cugbgczz@163.com
联系地址:探工楼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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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4日